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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失真刍议

         

摘要

“真实性”一直被看作是会计工作的“生命”,我国新修订的《会计法》,要求会计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企业会计制度》将“真实性”作为企业提供会计信息的首要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制定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规定企业对外财务报表必须具备“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四个基本质量特征,其中“可靠性”是核心,而“真实反映”是其首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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