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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民主党派在中国特色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摘要

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抗日战争时期,解放区建立的“三三制”民主政权,已经在酝酿准备协商民主。新中国“协商建国”,是我国协商民主制度初步形成和确立的重要标志。中共十八大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做出进一步部署我国的协商民主最具中国特色,它的产生和发展是由我国的具体国情、中国革命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体特点决定的,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做出的历史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独特创造和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民主政治制度选择上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具有里程碑意义。

著录项

  • 来源
    《内蒙古统战理论研究》 |2014年第2期|9-11|共3页
  • 作者

    李先叶; 陈永胜;

  • 作者单位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政协;

    农工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室;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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