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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共体工业产权法律的一体化

         

摘要

近年来,欧共体在工业产权方面的立法或立法提案较以前明显增加,其对工业产权的一体化主要是从单一市场的角度来考虑,主要通过两方面来实施:一是协调各成员国的内国法,如1989年的商标指令(DIRECTIVE89/104/EEC),1998年的生物技术指令(DIRECTIVE98/44/EC),1998年的外观设计指令(DIRECTIVE98/71/EC);二是创立共同体层次的单一的工业产权。如共同体商标(COUNCIL REGULATION40/94/EC)、共同体植物品种(COUNCIL REGULATION 2100/94)以及正在议定之中的共同体外观设计和共同体专利。可以说后一种途径才是实质上的一体化,前者是为后者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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