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复关”对策浅议

         

摘要

正 中国恢复关贸总协定原始缔约国地位(以下简称中国“复关”),经过了艰苦的历程,关贸总协定中国工作组于1993年3月15日至17日在日内瓦召开了第十三次会议以后,关贸总协定秘书处总干事阿·邓克尔于同年5月7日晚在阿比让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指出:现在,中国“复关”的前景比前些时候更好了。同年5月24日中国工作组在关贸总协定总部举行第14次会议,为期5天,主要就中国“复关”议定书进行非正式磋商。许多关贸总协定成员国代表在第一天的会议上表示,愿同中国就市场准入、关税减让等问题进行双边磋商。由此看来,中国“复关”总算有了希望。在“复关”以后,必然加速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但另一方面,“复关”以后,使我国更加开放,我国市场更会受到冲击,对经济发展也会带来不利的影响。我们应及早研究对策,以适应“复关”以后经济发展新形势的需要。笔者认为应采取下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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