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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立大学章程的行政契约性质

         

摘要

公立大学章程具有行政性和契约性双重性质,并具有保障大学自治权、规范政府监督大学办学行为和提升大学办学效率等功能.政府和大学都必须遵守大学章程,由于政府在章程制定和实施中具有优益权,政府违反大学章程后,大学应当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寻求司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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