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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制对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与推进功能

         

摘要

法制的民主基础与民主的法制前提在民主制的国家中,法制是民主政治的秩序化框定。在公民与国家和法的关系上,公民常以接受法制的方式接受民主的国家意志。在社会主义国家中,法制对推进与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有着更为重要的作用。马克思曾经指出:“在民主制中,不是人为法律而存在,而是法律为人而存在;在这里人的存在就是法律,而在国家制度的其他形式中,人却是法律规定的存在。”马克思关于民主制中人与国家的法哲学关系的揭示,深刻地说明了在民主制的国家中,人民的民主愿望和法制的民主精神在内涵上是相通的,只是反映的形式和反映的程度有着一定的差异而已。在资本主义国家里,法制作为资产阶级的工具,以扭曲人民意志的方式表达着一种不真实也不彻底的民主内涵。而在社会主义国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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