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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论罪刑法定与社会危害性标准的冲突

         

摘要

经过多年的争论,我国终于在1997年颁布的新刑法中废除了类推制度,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即新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同时,新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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