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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电话第一案的法律价值

         

摘要

中国网络电话第一案有多重法律价值:非法不等于违法,违法不等于犯罪,必须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公安机关不依法进行的刑事诉讼行为就是违法的行政行为,就具有行政诉讼的可诉性;法律更应当明确规定发回重审的适用情形,而不应当由二审法院自由裁量,刑事诉讼法对诉讼结构的设计应当重新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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