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长沙大学学报》 >论手机短信证据效力的认定

论手机短信证据效力的认定

         

摘要

随着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信息网络的建立和完善,手机短信息这种通过电信运营商的信号网络进行传输的数字化通讯方式,作为新出现的证据形式,对传统的证据形式提出了挑战.手机短信的特征确定了其具有证据效力.必须采取一定的保障措施和立法措施,以有效保护和认定手机短信的证据效力.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