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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铁路运输收入分配办法的研究

         

摘要

本文从深化铁路经济体制改革需要出发,分析了现行运输收入分配办法存在的缺陷,指出现行分配办法以解决“苦乐不均”,保本、保利、保稅为出发点,收支不紧密挂钩,责、权、利脫节,沒有准确反映收支与盈亏,不能使各铁路局成为相对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提出了“管內收入归各局,直通收入清算分配”的办法。对直通收入分配提出了具体计算方法,即客货直通运输(包括输出、输入、通过)收入由部集中,分別客、货,分别发送、到达、中转、运行等,以各项作业制订全路统一的清算单价,按各局实际完成各项直通作业工作量分配。最后,就实行运输收入管內归各局、直通分配后应注意的三个主要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一是从各局的实际出发,采取不同的承包形式。各局所处地域经济发达程度、运量大小等条件不同,不能把盈利与否单纯看成是路局自身经营好坏的结果,可以根据三种不同情况采取包上缴、包盈亏、包亏损的承包形式。二是在运输上,采取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相结合的办法,保证全路的集中统一指挥,确保运输畅通。三是根据各局实际,在更新改造、大修基金分配上采取不同的比例,以保证铁道部相对集中资金,提高全路综合运输能力。

著录项

  • 来源
    《铁道学报》 |1987年第4期|35-41|共7页
  • 作者

    杜惠荣; 曾庆水; 毛宗文;

  • 作者单位

    广州铁路局政策研究室;

    广州铁路局政策研究室;

    广州铁路局政策研究室;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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