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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处方上应注明南、北沙参

         

摘要

<正> 目前临床上常用的沙参,分为“南沙参”与“北沙参”两种,在处方上应分别注明。但是在药店或医院药房医师的处方上常出现宠统写沙参,没有注明南、北。这给药房工作人员带来不便,出现随意付给南、或北沙参的现象,因此影响了临床疗效。南沙参为桔梗科植物轮叶沙参 Adenophora te—traphylla(Thunb.)Fisch.或杏叶沙参A.strictaMiq.的干燥根。喜生山地,全国各地均有分布,但以安徽、江苏、浙江等地产品质量为优,故称“南沙参”。因其根呈圆锥形,表黄白色,体轻而松泡,断面白色显裂隙,似海绵状,所以又称“空沙参”和“泡沙参”。北沙参为伞形科植物珊瑚莱Glehnia.

著录项

  • 来源
    《中药材》 |1991年第2期|47-47|共1页
  • 作者

    张红专;

  • 作者单位

    江西九江市妇女儿童医院 332000;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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