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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的制度衔接

         

摘要

cqvip:权责清单和“三定”规定都有规范政府机构职责边界的功能作用。“三定”规定具有行政法上的公定力和确定力,其效力位阶高于权责清单,是编制权责清单和界定部门责任范围的依据之一。权责清单实质上是权责事项的索引和信息载体,能够直观反映各部门的职能规模和工作量,可以作为各级编制管理机关核定部门编制规模的重要参考。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配套使用,有利于实现机构编制管理从定性向定量转变,有利于优化行政资源配置,有利于提高政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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