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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小川对中国现代格律诗的贡献

         

摘要

本文一反郭小川为自由体诗代表的陈说,肯定60年代后的郭小川,实际上应为现代格律诗的典型诗人。文章着重指出:郭小川对中国现代格律诗的杰出贡献,更多的表现在他的创作实践上:(1)他创造了以“句组”、“句群”为“节奏单位”的新格律要素和新的格律化运行机制,并体现出“参差均衡律”的新的美学原则;(2)创造出丰富多彩的“定型化”的诗歌艺术体式。而诗歌艺术体式或结构形态,则是诗人生命底蕴,通过形象思维和感情结构的形态经由语言文字的“定型”,而外射、而物化的结果。(3)郭小川的创作实践,还昭示出新格律诗的研究者和实践者,必须注意的诸多问题(文中概括为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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