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的传销立法问题

     

摘要

根据入世后对"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取消限制的承诺,我国应在2004年年底之前允许直销业进入我国市场,做为直销的主要形式--多层次传销应被视为合法.但我国至今还未出台专门的传销立法.为此,本文拟就传销立法问题提出几点浅见,以求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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