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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补充完善

         

摘要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规定同刑事案件的处理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的司法人员不得参与处理本案的诉讼制度。世界各国的刑事诉讼法都规定了此项制度。我国刑事诉讼法也对回避作了专章规定,这对于客观公正处理案件,维护司法机关的威信,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我国刑事回避制度尚有若干不够完备成熟之处,它从消极方面制约着回避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集中表现在应当回避的理由、范围过于狭窄,有权申请回避的人员种类尚需扩大,回避的具体程序不够健全,因此建议修改立法时应当对此加以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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