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日本侵华南京大屠杀研究》 >国民政府审判日本战犯法庭的置废与变更

国民政府审判日本战犯法庭的置废与变更

         

摘要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设立了10个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在审判的筹备和运行中,这些法庭的名称和实体都曾发生变化。最初,国民政府设想在全国设置15个军事法庭,然而,由于逮捕战犯工作频频受挫,最终导致5个法庭被撤销。为提高东北地区处置战犯的效率,国民政府两次作出增设长春法庭的尝试,后因受到内战的影响而作罢。上海法庭从设立之初便为南京国防部军事法庭分担工作,在此过程中,两者的职能不断趋近,最终被合而为一。军事法庭周折翻覆的置废、变更,拉低了审判的效率,反映了国民政府对审判战犯等战后遗留问题的乏力与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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