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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住宅区的物业管理过渡探讨

         

摘要

建设部明确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必须实施物业管理,而占总规模40-50%的老旧住宅区因种种原因,目前物业管理覆盖率尚不很理想,这严重影响着广大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也不符合社会主义物业管理行业的根本性质.只有实事求是,针对老旧住宅区的现状和特点,从立法、市场、宣传等方面入手,才能真正引入并不断提高老旧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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