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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字狱发端 ——先秦语祸和文祸

         

摘要

文字狱,我国历史上时称“文祸”,时称“笔祸”,诸如“文史案”、“诗歌案”、“表笺案”、“试题案”、“禁书案”等,凡属因文字而造成的冤狱冤案,都属文字狱.也许是中国的文字特殊,国情独异,统治者往往玩弄政治性文字游戏,或以文字触犯禁忌,或从文字寻求把柄,构成“莫须有”罪名,轻则贬谪流放,重则坐牢徒刑,以至杀头灭族.即使以封建法典来衡量,那些文字狱案,也是名实不符,罚不当罪的.这就是文字狱的最大特征.文字狱,虽然指的是因文字而铸成的冤假错案,从广义来说,它还应包含因口头语言而构成的语祸.殷商已有甲骨文字,甲骨文字中已有“聿”(笔)字,但在甲骨文字中,甚至在众多古籍中,也找不出殷商时代有文祸的记载.语祸,殷纣时代的三公罹难,便有确切记载.语祸,也许还可上推到更早的夏桀囚汤于夏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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