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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欠清偿与近代中国外债的产生

         

摘要

行商作为清政府授权特许经营对外贸易的代表,执行朝廷以官制商、以商制夷的策略,清政府对其债务负有担保责任。行欠源于中英贸易间商业信用,鸦片战争爆发后,英国政府走向前台,以军事服务经济侵略,要求清政府偿还300万两行欠,以维护英方的权益。清政府由债务担保方变为承担方,行欠由或有债务变为直接债务。行欠表面上是行商与英国商人的商务纠纷,其背后是中英政府之间的博弈。行欠经历了商业信用向国家信用的转变、商人私债向国家债务的转变,成为近代中国政府直接负有偿还责任的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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