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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刑法的两大基本理念及其意义

         

摘要

刑法是公法,维护秩序是其第一要义,也正因为它是公法,因而又必须警惕和提防它对公民的不当侵害.秩序的刑法维护受罪责原则、法治国家原则、人道主义原则的制约.秩序的有效性取决于刑法的惩罚和预防功能的现实成效,它并不在于刑法的严厉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和及时性;刑法具有残缺性,是第二次规范,它本质上是保障法,因而它不可能也不应当全面干预社会生活,只是其他法律不足以抗制且选择刑法具有效果时的最后法律手段,其使用受刑法谦抑思想的制约,"抓大放小"应当是刑事政策的必然选择.这些观念应当成为中国刑法现代化建设的基本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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