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概念界说

         

摘要

古往今来关于“法是什么”这一法学的核心问题有数不清的答案,其中有代表性的不下30种,但迄今无一能获普遍认可。历史经验表明,欲正确回答这一问题,须探求各种法的共同特征和综合法的各种共同特征,坚持应然和实然的统一、本质和形式的结合,兼顾种属两方面。在此基础上可以认定:法是以政权意志形式出现的,作为司法机关办案依据的,具有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首先和主要体现执政阶级意志并最终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各种社会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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