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政法论丛》 >司法组织改革措施之游移与锚定——以法院组织法与民诉法交叉内容为切入点

司法组织改革措施之游移与锚定——以法院组织法与民诉法交叉内容为切入点

         

摘要

作为规范人民法院设置、组织和职权的基本法律,法院组织法规定了人民法院以何种组织形式开展(民事)审判活动以及审判组织在(民事)诉讼中的职责;作为调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民事诉讼法对人民法院从事民事审判活动的行为及职责作出规定。因此,两部法律在人民法院的规定上存在交叉内容。从理论角度分析,交叉内容应当是一致的。但由于分属不同法律部门,且发展亦不同步,因此,现阶段两部法律的交叉内容有相异之处。立法上的差异给人民法院进行民事审判及当事人参加诉讼造成了困扰。在锚定法院组织法与民事诉讼法关系的基础上,对交叉内容进行分析、厘清产生差异的原因、进而提出消弭差异的建议,以供立法完善时参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