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政法论丛》 >基于法律行为的商业财产权变动公示研究

基于法律行为的商业财产权变动公示研究

         

摘要

《物权法》规定的物权公示方式主要是登记和交付,这些方法对商业财产权变动公示同样适用.但商业财产权公示规则与传统物权公示规则又有所不同,商业财产权变动公示规则要求更加安全、公正和高效.因此,除传统登记和交付公示方式外,还要建立一些适合于商业财产权利变动的公示规则.商业财产权利公示方式除了传统登记、交付外,还应有非典型登记、控制等公示方式.这是既符合传统民法物权变动公示要求,又符合现代商业财产权利变动公示要求的系统规则,它贯彻了私法领域物权变动公示的意思自治,体现了法律行为在物权变动公示规则领域的体系统制地位.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