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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回溯推理及其在公安工作中的运用

         

摘要

回溯推理在公安工作中被广泛地运用,故本文特对回溯推理的含义、根据、特点及其在公安工作中的运用等问题作一些探讨.一、回溯推理的定义、根据、特点(一)回溯推理的定义.大家都清楚,所谓溯,是指逆着水流的方向走,往上推求或者回想的意思;回溯,就是回顾,回忆的意思.如果我们把事物的结果比作江河的入海口之水,把事物的原因比作江河的发源地,那么我们溯水之源的思维活动就是回溯推理.由此观之,所谓回溯推理就是在已知两个事物或者现象之间具有因果联系的基础上,由结果推测原因的推理.例如某地发现了一具尸骨,经检验,“尸骨的颅骨顶部有残留的内陷性骨折印痕”.于是侦查人员根据这一结果和“如果死者头部受到斧背之类的凶器锤击而丧生,那么颅骨顶部就会残留内陷性骨折印痕”的原理,推断“死者是他杀的”结论.显然,侦查人员在这里运用的就是回溯推理.不难看出.回溯推理的逻辑形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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