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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挪用公款罪的几个问题

         

摘要

挪用公款罪是一种国家工作人员构成的职务犯罪,该罪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该罪的犯罪对象依据罪刑法定原则应局限于公款和特定公物.由于立法技术的欠缺导致实践中把挪用公款的使用用途作为定罪标准,人们对"超过三个月未还"产生歧义.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在未来修订刑法时,应删去不同用途的规定,以及挪用时间中规定的"未还"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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