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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加强对“家庭妇女”群体的社会教育及社会支持

         

摘要

目前,“家庭妇女”在我国已是一个数量较为庞大的社会群体。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应当加强对“家庭妇女”群体的社会教育及社会支持。其中包括尊重她们的社会主体性、关心她们的身心健康,充分发挥她们的各种潜能、切实保障她们的各种权益,不断增强她们的思想道德觉悟、积极培育她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鼓励她们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及社区建设活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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