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台湾当局应当赋予海峡两岸人民平等的继承权利——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草案)》有关继承的规定

台湾当局应当赋予海峡两岸人民平等的继承权利——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草案)》有关继承的规定

         

摘要

1989年10月9日,台湾当局“行政院大陆工作会报”通过了《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暂行条例(草案初稿)》。当时,由于岛内舆论反响强烈,认为其所规定的许多条款不合情理,不易施行,也不利祖国和平统一的实现。随后,又经过若干次修改增删。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