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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伦理道德的结构分析与其调整机制

         

摘要

儒家伦理文化具有与法律规范同样的逻辑结构,都是以行为后果保障行为标准的实现。人的行为以基本需要为动力,精神性需要的实现来源于全社会共享伦理文化的评价。由于经济与生理利益的绝对优先地位及其与社会秩序之间可能出现的不可调和的冲突,儒家学说强调用伦理评价与人的精神性高级需要相统一来解决这一冲突,以行为后果对人的高层次精神需要的实现影响人的行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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