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湘南学院学报》 >试论刑事诉讼证据开示制度

试论刑事诉讼证据开示制度

         

摘要

刑事诉讼证据开示制度是一种审判前的程序和机制,用于诉讼一方从另一方获得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和其他信息,从而为审判做准备.建立刑事证据开示制度是强化对抗求证,保障控辩双方平等地掌握运用证据的需要,是促使公诉机关提高起诉质量的需要,是保障辩护律师有效行使辩护权的需要,也是推动司法改革深入发展的需要.要构建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就要明确证据开示制度的基本规则,确立以法院为中介的控辩双方交换证据的稳定途径,并进一步加强相关的制度保障建设.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