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依法用字的观念

         

摘要

正教师改错别字要明确是非标准,划清正误界限,社会用字亦然。有些地方已开始治理整顿社会用字的混乱现象,限期不改者要加以制裁,包括经济制裁——罚款。但标准不明,是难以处理的。不少人认为字典就是标准,这在一般情况下是对的。然而有时查字典并不能解决问题,因为两本字典(皆指现代汉语的)可能有很多字字形不一致,各执一端,仍难定正误,对个别字,即使字形一致,也可能都是错的,因为迄今尚无一本完全合乎规范的字典。 这是为什么呢?1.误收了古代汉语里通假字的子遗,误收了非法定的“俗字”、“异体字”、“简体字”等,或收录了未经规范的异形词(习惯上有几种写法的词)。2.已被文字法规规范过的字、词,字典还未及或未能严格按法规办事。如该采用的简化字未全部采用,该停用的异体字未全部停用,已经规范过的异形词仍保留不同的写法。3.还存在其他多少不一的差错。因此,字典只有符合文字法规时才能作为标准,有关用字的问题及处理都应以法规为准,认为字典就是法规或用字混乱与“法”无关都是不对的。依法用字是维持社会正常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两个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全社会都应确立这一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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