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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基层社区治理的公共关系建构与精神培育

         

摘要

马克思公共性视域中的人作为公共存在物,具有对象性、总体性和价值性。这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公共交往关系:个人与社会之间不是彼此对立,而是相互联通、彼此同构的;要以价值共赢来超越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以此来衡量我国当下的基层社区治理,可以看到:社区有效参与相对不足,基于公共交往关系的社区认同和互动仍然比较匮乏;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主观意愿不足,社区共同体精神尚待建构;作为社区治理主体的居民,权利与义务边界模糊,特权思维制约着价值共赢的实现,消解了社区共同体的本质。为此,增强社区治理者之间的新型公共关系建构,培育社区共同体意识、重构社区精神,以及重塑社区权责意识,应该被纳入当前我国基层社区治理的重要任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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