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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法》中默示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的适用——重新解析《合同法》第69条

         

摘要

为了证明<合同法>中默示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在适用方面并不冲突,从法定私力救济的角度对<合同法>第69条重新分析后得出结论--默示预期违约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前提,而不是结果,二者在理论上并不矛盾,在实践中也不会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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