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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改革现行工资制度的思考

         

摘要

建国以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进行过两次全国性的工资制度改革。1956年的工资制度改革,在国家机关建立了职务等级工资制。1985年的工资制度改革,将职务等级工资制改为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主要根据职务的高低确定工资的多少。1993年进行的第三次工资制度改革,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建立起符合机关自身特点的职务级别工资制度和符合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职务等级工资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正常的增资制度。为了使现行的工资制度不断趋于完善,使按劳分配的原则得到更好的体现,本文就进一步改革现行的工资制度提出一些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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