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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调解协议的效力及其制度保障——以杭州、舟山两地律师调解试点为镜鉴

         

摘要

cqvip:律师调解正在以新型调解形式丰富和拓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律师调解协议的性质对其效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经中立第三方律师调解员促成,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应视不同语境有区别地灵活处理,按照公法行为或者私法行为界定。律师调解协议对当事人、律师和法院三元主体有不同维度的约束力,呈现多元性特征。基于合同相对性原理,调解协议并无强制执行力,作为调解员的律师应当对调解内容予以保密并敦促协议履行。增强调解协议的公正性,妥当适用司法确认程序,运用调解保密原则赋予律师调解员调解信息保密之义务,不失为保障律师调解协议效力的三大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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