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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代土司参与地方治理原因与方式--以万历六年彭永年平教乱为例

         

摘要

万历六年(1578)地方和土司彭永年合作抓捕逃犯,将教乱平定。这一案件表明土司出于与地方官员建立良好关系、维持自身政治优势、获取中央信任的原因,在“子孙永享”国家赏赐和升官晋爵的巨大利益驱动下,通过中央指派、与地方官合作、主动请缨等方式参与地方治理,从而达到获得国家认同、维持政治优势和保证家族事业长盛不衰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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