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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先企业名称权与在后注册商标权冲突案件的裁判要点——广州市高士实业有限公司与好美家装潢建材有限公司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摘要

企业名称和商标在宣传商品来源方面具有类似的功能,司法实践中企业名称和注册商标两种权利冲突也较为常见,本文案例即属在先企业名称权与在后注册商标权的冲突类型案件。作者深入总结了在先企业名称权与在后注册商标权的冲突类型案件的裁判要点,即类似商品辨析是裁判基础、在先权利判定是裁判关键、诚实信用考察是裁判补充。最后作者总结出了裁判在先企业名称权与在后注册商标权的冲突类型案件的“三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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