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知识经济》 >论新《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

论新《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

         

摘要

cqvip: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保险法最大亮点之一就是引入了"不可抗辩条款",接轨国际保险业惯例,对于保护投保人利益,推动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条款立法宗旨在于防止保险公司滥用合同解除权,侧重保护投保人对长期人寿保险合同的期待利益和信赖利益,解决"投保易理赔难"的症结。但该条款的法律规定太过笼统,其适用范围及适用条件均未作任何合理限制,没有设置任何适用例外,缺陷显露无疑。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