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四川劳动保障》 >职工在多个用人单位务工,发生工伤后相关问题应当如何处理

职工在多个用人单位务工,发生工伤后相关问题应当如何处理

         

摘要

cqvip: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务工的劳动者,主要分布在一些服务(家政公司、快递公司)、建筑(建筑设计、建筑装饰)等行业企业。职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到意外事故伤害后,因职工流动性较强、管理难度较大等因素,加之少数用人单位未依照国家规定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不但增大了用人单位的工伤事故风险,而且也为工伤职工权益维护带来一定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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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劳动保障》 |2019年第8期|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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