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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失地农民老有所养

         

摘要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耕地被征用,失地农民今后靠什么来养老是摆在社会面前的一大难题。农民失去土地后,虽然得到了政府和用地单位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但补偿费只是对农民原来在土地上从事农业生产收益的补偿,它并不与土地的非农业化价值以及土地非农化后级差收益的增值相关联,安置费也只能维持农民失地后几年的生计。何况,有的失地农民拿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后,或造新房子买家具,或赌博,很快就花得一干二净。可见,若不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之中,不用土地换保障,不但会使失地农民老无所养,还会给社会留下不稳定隐患。显然,当务之急是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在基金的筹集方面,可按照统一征地、统一补偿、统一保险的原则,由政府、集体、失地农民共同出资、合理负担。政府承担的部分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和增值收益中列支,以及安排专项财政拨款;集体承担部分从土地补偿费和集体经济积累中提取,失地农民个人缴纳的部分可视其具体年龄状况在安置补助费中扣除。失地农民在各类企业就业后,必须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上一年全省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费率为20%,并根据不同年龄段确定一次性缴费年限:具体办法是:男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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