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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业务管理人风险管理失职赔偿责任之依据

         

摘要

<正>近年来,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以下简称资管业务)纠纷愈演愈烈,其中管理人未尽勤勉尽责义务是其在资管业务纠纷中承担赔偿责任的重要原因。在涉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等类型的资管业务中,管理人勤勉尽责义务通常体现为对所质押及投资股票市值变化的盯市管理、触及预警线时督促相关义务人(劣后级份额持有人或差额补足义务人)及时补仓、触及平仓线时平仓处置管理的股票等资产,保障受益人利益的义务(简称风险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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