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私法》 >中国民商法典编纂中对知识产权制度的整合与锻萃——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商法典“知识产权编”草案建议稿(黄河版)》

中国民商法典编纂中对知识产权制度的整合与锻萃——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商法典“知识产权编”草案建议稿(黄河版)》

         

摘要

知识产权是市场经济科学技术财产化的产物。我国《民法通则》在民事权利章规定知识产权专节,与人身权、物权、债权并列,极具中国科学特色和重大理论实践意义。民法典编纂第一步已经完成的《民法总则》,承继了《民法通则》将知识产权作为民事基本权利类型的特色亮点;但在第二步即各分编草案中,知识产权被排除在外。从知识产权的社会基础、法律属性、价值地位及中国新时代特色与市场经济全球化趋势等方面看,不应放弃知识产权为民事权利基本类型的准确定位,知识产权制度中的行政性规范和知识产权变化较快等因素不应成为排斥知识产权编入民法典的理由。在完成物权编草案建议稿后,对知识产权部分进行整合锻萃,继续知行合一,凝拟出知识产权编草案建议稿:总则,专利权,商标权,作品创作者权,作品传播者权,其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证书,共七章195条。加上通则编226条,人身权编247条,物权编398条,共1066条。从整部民商法典的结构看,属于静态性、支配性的民事权利类型已经完成,对所剩动态性、交换性民事权利类型的债权与继承权的研究及条文拟定尚待新的努力。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