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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视我国刑法分则中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条款

         

摘要

厘清刑法分则中的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条款,关涉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认定。刑法分则中有关共犯、数罪并罚、“明知”、数额累计计算、行为、经济往来中给予收受回扣手续费、以贪污受贿挪用论处、包括的一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刑事责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等规定,以及第149条、第270条第2款、第210条、第238条第3款、第382条第2款、第248条第2款等条款属于注意规定。第238条第2款后段、第247条后段、第248条第1款后段、第289条前段、第292条第2款、第333条第2款、第267条第2款、第269条、第229条第2款、第241条第3、5款、第399条第4款、第155条、第204条第2款等为法律拟制条款。第196条第3款、第362条、第289条后段、第265条等既是注意规定,又是法律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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