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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可反驳的推定

         

摘要

我国学界普遍认为推定建基于基础事实和推定事实之间的高概率联系,故所有推定均可被反驳.该论断仅适用于事实推定.法律推定的创设基础除概率外还存在诸如避免诉讼僵局和追求程序便利等与概率无涉的因素,这决定了不可反驳的推定存在于法律推定领域.不可反驳的推定与法律拟制在外显状态上都具有事实的不可反驳性,但两者所含的不可反驳的事实却存在性质上的根本区别.不可反驳的推定在我国民事领域主要适用于对主体内心意思和标的物客观属性的推定.在语言表达上,应当尽可能通过“推定”语词表达法律推定,并以有无“除非受推定不利影响的一方当事人能够证明推定事实不存在”这一语言范式区分可以反驳的法律推定和不可反驳的法律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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