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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有何种文学追求?

         

摘要

<正> 何志云在《文学的追求》(1987、4、4、《人民日报》)一文中认为:在我看来,现在文坛上有两类人误着文学。一类,借文学以谋私,或争名于朝,或争利于市,或争理事、主席于形形色色的协会;另一类,却又把文学看得高于一切,沉迷于所谓纯文学,忽略或干脆忘记了文学真正的生命之源。借文学谋私者,是文坛的蛆虫。而把文学看得高于一切的,则是文学神庙里带着神圣狂热的献身精神的信徒,但他们是不是也该时常走出这座神庙,看一看它所隶属的整个奥林匹斯山,去赢得居住在山上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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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艺争鸣》 |1987年第4期||共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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