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文艺研究》 >论“学院派”书法创作模式的几个问题

论“学院派”书法创作模式的几个问题

         

摘要

中国书法已有四千年历史。在古典文化形态的制约下,它基本上是以“书写行为”来统辖艺术创作的全过程的,并且,在过去,也是以文化性格而不是纯粹的艺术性格来为自己定位的,这造成了古代书法能与社会文化发展变迁的步伐相衔接并休戚与共,成为古典文化的一个最典型的载体。随着实用毛笔书写在今天的退出舞台和书法被作为纯艺术形式在展览厅中一显身手,我们正面临着观念上、价值评判标准上的种种痛苦选择。本文试图从当代书法发展的出发点切入,对今后的书法创作所必须具备的主题、形式、技巧三大要素进行对比论述;并在与“古典派”书法、“现代派”书法的比较中提出新的“学院派”书法创作模式的构想。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