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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归纳推理

         

摘要

简单枚举法、形式逻辑科学归纳推理和辩证归纳推理,是归纳推理的三种类型,也是归纳推理发展的三个阶段。把简单枚举法看作是归纳推理的唯一形式,并用演绎推理的标准对它进行批评和指责,以此来否定整个归纳逻辑,不仅是不合理的,而且也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不承认因果联系及事物规律的必然性和普遍性,以此来否定形式逻辑科学归纳推理和辩证归纳推理,是犯了经验论的错误。要提高归纳逻辑的研究水平,必须越出简单枚举法的范围,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指导下,结合现代科学所取得的新成果和辩证思维的实际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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