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长寿》 >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正当权益(四)

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正当权益(四)

         

摘要

[典型案例] 王金山(男,70岁)与妻子婚后一直未育,1966年王金山夫妇收养了未满周岁的葛霞,并将其抚育成人。1987年,葛霞结婚,1988年,葛霞因家庭琐事与王金山夫妇产生矛盾,王金山夫妇遂提起诉讼,要求与葛霞解除收养关系。经法院调解,双方于1988年解除了收养关系,当时未言及经济帮助问题。1998年,王金山妻子病故。二年后,王金山因多种疾病缠身,丧失了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于是向葛霞提出给予生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