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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上市公司国有股转持相关问题的探讨

         

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和社保基金会于今年8月19日联合印发了<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从即日实施.按照<办法>规定,对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公司,需要按一定比例由国有股转为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本文对<办法>出台的背景及出台后的实施问题进行了一定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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