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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技术工人评价权下放给企业,谁是受益者?

         

摘要

相比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改变了评价发证的主体和管理服务方式,从政府组织评定转变为市场主体自主评价,以企业、社会组织为评价载体,实行“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专业人士认为,这对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选拔使用、表彰激励,以及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都将起到积极作用。近来,多地公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的相关信息,按下企业自主评价技能人才的“快进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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