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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改革须谋定而后动

         

摘要

无论怎样的选择,那种将工资增长交由市场自行解决的办法是不可取的,比如资方自由决定高管薪酬、企业自由决定职工工资以及职工工资集体谈判等等。这些破坏性的危害已经和正在被所谓市场经济国家的情况所证明了。第四季度制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消息一出,引发了舆论热议。有所谓以知情专家的身份发表的言论称,《企业工资条例》八年无果,缘自"权贵"、"垄断"、"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据此也有媒体以"《工资条例》夭折谁是幕后黑手"为题发表评论。笔者以为,"黑手"这样的提法及其论述的观点,实在是

著录项

  • 来源
    《现代国企研究》 |2012年第12期|P.22-27|共6页
  • 作者

    张喜亮;

  • 作者单位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劳动经济;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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